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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EDCO此前因其逾期付款和减产的不良声誉,曾阻止了一部分开发商的投标愿望
在6月6日举行的第九届新博会暨储能与储能多能互补高峰论坛上,笔者有幸接触到隆基股份全球商务拓展总监夏爱民先生,就隆基股份的国际化道路以及领跑者计划进行了采访。中国光伏走出去,延伸下游电站领域、能源领域,会有更大的作为。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隆基股份就开始布局国际市场,它一方面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另一方面,寻求制造、技术、人才的国际化,在新形势、新起点、新坐标下,它正努力的把单晶技术推向世界,让中国制造享誉国际。随着单晶技术的突破以及产量的增加,国内单晶的龙头老大隆基股份正逐渐迎来高速发展的时机。除了中国以外,包括日本、印度、非洲等一带一路地区,都是主要的光伏市场,这个市场能占到60%以上。尤其光伏上游硅片,对于中国本土制造依赖更为严重。我们也希望能够借助于中国政府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让中国的光伏产业可以持续地在世界范围内领跑,把中国的国家能源局推进的光伏领跑者计划的经验推向国外,让光伏领跑好的示范工程推广到全世界。
它不仅在国内的领跑者计划中大放异彩,还准备借着一带一路的春风,把眼光瞄准世界。相信2-3年时间,在全球大部分、包括中国大部分地区,实现平价上网是确定性事件。日前,北京理工大学陈棋教授课题组与北京大学周欢萍教授课题组关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联合研究成果已于《先进材料》上发表
实验发现:甲胺乙醇溶液的引入能有效抑制碘单质的生成,避免其对器件性能的不良影响,能大大提高对前驱体物料比的精确控制;甲胺乙醇添加剂还能通过配位作用调控钙钛矿前驱体溶液的胶体颗粒大小,降低多碘铅配合物的浓度,进而影响钙钛矿薄膜的成膜过程及薄膜质量;一定量的甲胺乙醇添加剂还能降低结晶过程中的成核速率,有效促进钙钛矿晶粒的长大,消除晶界对器件性能的不利影响。据介绍,研究人员通过在钙钛矿前驱体溶液中引入已经商业化的廉价甲胺乙醇溶液作为添加剂,制备出高品质钙钛矿薄膜(厚度达到600纳米以上)和相关器件。日前,北京理工大学陈棋教授课题组与北京大学周欢萍教授课题组关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联合研究成果已于《先进材料》上发表。从而基于厚度为650纳米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能获得20.02%的光电转化效率和超过19%的稳定输出效率
凡本市光伏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首次投放市场的光伏产品,可由政府首先采购。在深入推进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发挥区位、服务、光伏试点品牌等优势,通过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完善服务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设立光伏总部或区域性总部。
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49号)对光伏总部型企业用地予以重点支持,在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中优先安排光伏总部型企业用地出让计划,为新引进总部型企业优先提供用地保障。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实施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用列入我市光伏总部型培育企业目录的自主创新光伏产品;非政府投资重点光伏项目,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要为其优先推荐。加强光伏总部型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优化光伏总部经济区域布局,大力推进秀洲高新区等光伏总部型企业集聚区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发展承载能力。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大企业集团根植嘉兴,加快企业和我市国际化进程。
三、认定标准和程序(一)基本条件。原则上光伏制造类企业,产能应不低于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光伏应用工程类企业年装机规模应不低于100兆瓦或1万户家庭屋顶光伏电站。在省级特色光伏小镇搭建公共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平台光伏总部经济发展功能,强化创业创新支撑作用,打造光伏总部经济创业创新的集聚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培育引进工作责任制,评估各级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促进光伏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绩效,并会同嘉兴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开展光伏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和奖励审核工作。
秀洲光伏高新区内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嘉善、平湖、海宁等地主要发展专业化制造总部。对培育和储备企业建立对口联系沟通制度,及时发布本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总体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经营模式为目标,围绕光伏生产制造型企业、光伏应用工程型企业,按照应用带动生产、生产支撑应用的原则,积极培育在市外开展光伏产品销售、应用工程建设的总部型企业。优化光伏总部企业区域布局,打造总部相对集中、产业与园区、应用与园区紧密结合的光伏+总部企业集聚基地。
为加快光伏产业走出去发展,进一步鼓励我市光伏企业参与国家光伏开发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促进光伏生产制造和应用工程类总部型企业发展,结合《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12〕109号)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意见。六、其他(一)各县(市)应参照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培育政策。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本意见涉及市级承担的奖励、补助资金按现有财政管理体制执行。鼓励光伏总部型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光伏总部企业的认定,适用《嘉兴市鼓励总部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认定标准和评选程序,参照可直接认定或其他类型的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认定标准执行。
(三)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完善银行对光伏总部型企业走出去信贷审批和风险评估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放贷效率。
各地要强化对光伏总部企业引进、培育和服务,按照培育一批、申请一批、储备一批、认定一批的思路,有序推进全市光伏总部型企业创建工作。扶持综合实力强、关联带动力强、发展层次高的本市光伏生产制造和应用工程型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技术研发、品牌培育、资本运作等能力,积极发展总部型经营模式,逐步形成一批市场前景广阔、规模效益明显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光伏总部型企业。
对已认定的光伏总部型企业,经年度复核合格的,继续享受总部型企业鼓励政策。持续加大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全面落实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落实对新引进或在嘉兴市生产经营超过5年的企业,并经认定为光伏总部型企业的实缴税收(含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政策。
对2016年以后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光伏总部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给予办公用房补助。对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上市公司及国内经济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直接到本市设立光伏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按一事一议予以引进。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促进光伏工程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整体工作开展。为光伏总部型企业融资、上市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二)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四、政策措施(一)加大市场扶持力度。
1.申请认定的光伏企业应在嘉兴市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诚信经营;2.企业主要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的研发、销售、设计、安装、运维及融资等业务,且光伏产品或光伏工程业务收入应占企业总营业收入70%以上。探索培育以电费、补贴等未来收益为抵押的融资担保业务发展。
落实《嘉兴市人才强企若干政策意见》、《嘉兴市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等人才政策措施,加快光伏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育和引进,对光伏总部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各类奖励政策,帮助解决人才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问题。3.嘉兴市外全资和控股的分支机构原则上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营业收入的30%以上来自前述市外全资和控股企业或市外承包工程(销售市场)。
到2021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光伏总部型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总部型企业数量逐年增加,持续对外拓展能力和地方贡献能力明显增强,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光伏企业总部主体功能和配套功能要求,强化光伏企业与园区产业生态有机融合。(三)加快建设全市光伏总部集聚基地。大力发展光伏总部型企业,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创新扩量升级的重要途径。
市财政采用直接补助和基金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光伏总部型培育企业发展予以支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光伏总部型企业和走出去发展的资金,落实对新注册或新引进企业落户补助政策,以及境外光伏开发和加工制造、品牌推广和跨境并购的奖励政策,按项目属性分别从工发、科技、服务业、人才等各专项资金中列支,分担走出去经营风险。加强走出去发展的税收政策宣传和跨境涉税事务指导,贯彻执行双边税收协定,落实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相关政策。
二、培育重点和引导方向(一)培育本市总部型企业。制定完善光伏总部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构建并完善光伏总部经济发展信息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总部经济统计资料。
各地要把支持光伏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放在优化环境和完善服务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制定完善光伏总部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构建并完善光伏总部经济发展信息监测机制,定期公布总部经济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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